2月14日3时50分许,旅客刘春海从岱岳站乘坐由临汾开往包头的2464次列车准备到大同,因旅客超员没有找到座位,刘春海便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个提包(内装1500元人民币和一些衣服等物品)放在12号车厢中部的行李架上,自己站在车厢风挡处。
5时20分许,列车到达大同站,刘春海匆匆忙忙下了车。出站后,他猛然想起自己携带的提包遗忘在列车上,准备返回取提包时,列车已经从大同站开出。
刘春海随即向大同站执勤民警武剑求助。武剑将情况及时通报值乘该次列车的临汾至包头四组乘警长梁雁。接报后,梁雁立即赶赴硬席12号车厢进行查找。由于刘春海说不清放包的准确位置,梁雁只好采取人物核对的方式,对12号车厢行李架上的物品逐一核对。经过认真细致地查找比对,终于在12号车厢50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找到了刘春海的提包。经核对无误后,梁雁与刘春海约定在列车返回大同站时交还提包。
当晚22时许,2462次列车返回大同站时,刘春海领取了自己遗忘在列车上的提包,并将一面写着“品德高尚”的锦旗赠送给乘警长梁雁。
韩有权